SAFE 平台法案:一个好的起点(但存在一个大漏洞)
作者 Don Marti 分析加拿大 Anti-Monopoly Project 的 SAFE Platforms Act 法案草案。该法案核心是让平台向用户披露广告主信息,对打击 Big Tech 上的诈骗广告是"好的起点",但存在一个重大漏洞:广告个性化 ML 会把广告推给"最可能被骗"的人,而非"可能举报诈骗"的人(如监管者、商标持有者),因此仅针对已展示给特定用户的广告做透明度要求不够。 作者主张法案必须加入广告库条款,并提出 6 条具体的库设计改进:禁止阻止独立图片搜索和商标监控公司爬取;广告须先在库中公开一段时间才能投放给普通用户;公开所有实质性变体;用 OCR 索引广告全文而不仅是广告主/网站名;展示并允许按中间公司搜索;为同一创意下的账号互链,交叉链接使用相同落地页域名的账号。 作者还论证了正规广告主有动机监督库(保护客户免受仿冒、降低被骗子抬价的成本)、公共组织有监督诉求。文末附三条延伸阅读:德国法院判 Meta 为 FB/IG 诈骗广告担责(Finanzfluss 起诉,涉及 EU DSA 托管豁免抗辩)、Google 搜索停用后的搜索指南、Michael Larabel 谈接近 10 秒的 Linux 内核构建(涉及 Rust 进内核与 AI 寡头硬件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