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作茧自缚》
前言
我们曾经认为,定居以及作物栽培直接导向了国家的形成,然而事实却是,要等到定点农业出现许久过后,国家才突然间冒出头来。各种学说也通常设定,走向农业是人类向前迈出的伟大一步,无论福祉、营养,还是生活之闲适,都随之进步。但最初的历史情况却恰恰相反。**国家以及早期文明经常被视为吸引力极强的中心,凭借其奢华、文化和种种机会,吸引人口归附。但事实上,早期国家却不得不动用奴役的手段,捕获人口并且控制其中的大部分,更何况,因居住拥挤,先民们还要承受流行病的肆虐。**早期国家是脆弱的,且易于崩溃,但继之而起的“黑暗时代”却常常标志着人类福祉真切的改善。最终,还有一个非常重大的史实要予以正视,自外于国家的生活——也即“蛮族”的生活——就物质层面而言,常常过得更轻松,更自由,也更健康,至少相较于文明社会内的劳苦大众是如此。
导论 一个支离破碎的叙事:那些我曾一无所知的
然而,**大量的证据已然表明,在世界各地,都曾有流动族群坚决抵抗定居生活的史实,即便后者意味着相对更有利的环境。**游牧族群以及以狩猎采集为生的聚落都曾拿起武器,反抗定居的生活方式,在他们眼中,这样的生活就等同于疾病以及国家的控制——而这种认知也常常是正确的。在美洲,许多原住民族群之所以能被限定在保留地,也是要先遭遇军事上的失败。还有一些原住民的族群,则抓住与欧洲人接触所带来的历史机缘,进一步增加了它们的机动性,如苏族和科曼奇族变成了马背上的猎户、商人和掠夺者,而纳瓦霍人则变成以放羊为主的牧民。大多数族群一方面遵循流动的生存方式——放牧、采集、狩猎、捕捞海产,甚至从事迁移农耕,另一方面则欣然适应现代性的贸易,然而无论如何,他们都强烈地抵抗定居的生活。最起码,我们压根没有任何证据去做出如下的假定:现代生活的定居“规定性”乃是人类历史上的一种普遍渴望,能据此倒过来推演人类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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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些考古发现颠覆了传统的文明叙述,使其支离破碎,那么我们也可以继续摸索,不妨把这一早期阶段视为某个漫长过程的一部分,且整个过程至今仍在继续,从始至终,对于那些我们感兴趣的植物和动物,我们人类就想方设法加以干预,在更大程度上掌控它们的繁殖功能。我们会有选择地培育、保护并掠夺它们。这种观点甚至也可作进一步的延伸,适用于早期的农业国家及其宗法控制,也即对妇女、俘虏和奴隶的人口再生产。说到这里,吉列尔莫·阿尔加兹的惊人之论可谓一针见血:“早期的近东村落驯化植物和动物。而乌鲁克的城市形态驯养的则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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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此,我将这些地点称为“新石器时代晚期多物种混居营”(late-Neolithic multispecies resettlement camps)。事实证明,虽然这种地方构成了国家形成的理想条件。较之于狩猎采集的生存方式,新石器时代晚期多物种混居营却需要更多更高强度的苦力活,这丝毫无助于人口的健康。若非为饥饿、危险或强制力所迫,怎么可能有人自愿放弃狩猎采集或游牧,转而从事要求起早贪黑的农耕,其中原因着实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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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国家想要你的木薯,那么“它”就必须亲临田间,将成熟的块根一个接一个地挖出来,然后即便装满一车也没有多大价值可言,运输起来反而笨重不便。假设我们就是前现代的“税收官”,站在这个立场对农作物进行评估,则主要的谷类作物(尤其是水稻)将位居首选之列,而对根茎类作物则避之唯恐不及。
于是在我看来,一个结论就出现了:**只有当先民依靠栽培谷物作为食物来源,且没有其他选择时,国家方才可能形成。换言之,只要生存资源能跨越多个食物链,就像狩猎采集、刀耕火种、靠海吃海的部族那样,国家就不太可能出现,因为在这样的环境里,没有易于评估和收取的物品作为征税的基础。**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想,就拿古代栽培的豆科作物来说,如豌豆、大豆、花生或扁豆,它们不但营养丰富,而且在脱去水分后也能干燥储存,那么这些作物能否作为税收作物呢?然而,就上述情形而言,最大的障碍在于大多数豆科作物都没有固定的成熟期,也就是说,其在成长的任何时候都可进行采摘;这样的作物没有一个固定的、可一次性采摘的收获期,而这是税吏们所要求的一种作物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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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也正如我们所将要看到的,早期国家经常无法保持住它的人口;无论冲击是因为流行病的、生态的,还是政治的,早期国家都可以说是异常之脆弱,很容易崩溃或者瓦解。然而,若说早期国家时常分崩离析,原因并不是它未曾动用其所能掌握的各种强制力量。早期国家曾普遍使用没有人身自由的劳力——战俘、契约奴役制、寺庙奴隶制、奴隶市场、强制迁移的苦力营、罪犯苦役、公社奴隶制(比如斯巴达的农奴制),例证可以说是铺天盖地。强迫的劳役在以下活动中尤其重要:修筑城墙和道路,开挖沟渠,采矿,采石,伐木,营造宏伟的建筑工程,羊毛纺织,当然还有农事劳作。要“善用”包括妇女在内的隶属人口,视之为一种形式的财产,就好像牲畜一样,鼓励他们多生育以维持高“繁殖率”——国家的用意可谓是昭然若揭。这个古代的世界显然是认同亚里士多德的判断的,奴隶就是一种“劳动工具”,如同拖犁耕地的动物。甚至远在早期文字记录上出现“奴隶”一词之前,考古发掘出的记录早就说明了一切:从胜利的战场上带回来的战俘奴隶衣衫褴褛,在浅浮雕上被刻画得栩栩如生;而在美索不达米亚出土了成千上万相同式样的斜边碗,它们极有可能是供大规模的集体劳动所用的,是配给大麦或啤酒的容器。
(集中营一点也不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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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还想呼应有些学者,质疑能否用“崩溃”一词来恰当地描述此类事件。在使用“崩溃”这个词时,我们从来未经反思,就径直拿这个概念来表示文明的悲剧某个伟大的早期王国及其文化成就从高处坠落。但在采纳这个用法之前,也许我们应该停顿下来。事实上,许多王国只是多个较小聚落的联盟而已,在此意义上,所谓“崩溃”,所指的不过是国家又一次化整为零罢了,或许来日还能重整河山。有些时候是雨量减少导致作物歉收,在这种情形下,“崩溃”所指的可能是某种相当常规性的离散,以应对周期性的气候变化。有些时候则发生了大规模逃亡,或者是抗拒苛捐杂税、徭役征兵的叛乱,但即便在如此情形中,难道我们不应该庆祝一番,一个充斥着压迫的社会秩序已经被埋葬了,又为何为之悲叹呢?最后,当所谓的蛮族兵临城下时,但即便是在这种情形中,我们也不应该忘记,蛮族虽然驱赶走了旧的统治者,却会采用他们的文化和语言。国家是一时的,文明才是长久的,故而文明从来都不能同国家混为一谈;而且,我们也不应不加反思,就认定较大的政治秩序单位一定优于较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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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到底,我们可以认为,蛮族的地域就是国家农业生态的反面。在那里,蛮人狩猎采集,刀耕火种,逐水草而居,挖掘植物的根茎和块茎,偶尔能见零星的谷物庄稼。在那里,人口是流动的,多种生存策略混杂在一起,且要随时而变:一句话,其生产是“不可识别的”。如果说蛮族的领地是多样且复杂的,那么就农业经济的意义而言,国家的疆域则是相对简单的。蛮族这个概念说到底并不是一种文化的范畴;所谓“蛮族”,乃是一种政治性的分类,用于指称(尚且?)未由国家管理的人口。**边境地带总有一条分界线,对内而言,税收和谷物到此为止,对外而言则蛮族自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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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国家是定居下来的社群,故而非常容易受到化外蛮族的攻击,后者的移动性强,来无影去无踪。在此,我们可以设想,在寻找和利用食物来源这件事上,狩猎采集的部族都可谓是专家,而反过来说,早期国家作为静态的聚合,把人口、谷物、牲畜、纺织品和部族的金属器物集中起来,就构成了相对容易的掠夺对象。**既然一个部族可以从“粮仓”直接掠取谷物(就好像国家那样!),那么它为何还要劳心劳力,承受农耕的苦楚呢?北非柏柏尔人说得理直气壮:“掠夺就是我们的农活。”**无论何地,定居农业点都是早期国家的根基,在不断发展之后,在化外蛮族的眼中,这些农业基地简直就是得来全不费功夫的“仓储”——如同一站式的购物体验,一次光顾就能备齐所需。就好像美洲的原住民一早就发现,较之于白尾鹿,温驯的欧洲牛更容易“捕猎”。早期国家也因此承受了相当繁重的负担。它们要么必须在防御工事上耗费巨资,将蛮族拒于门外;要么必须向潜在的掠夺者交纳贡赋,作为保护费,换取边界的安宁——甚至经常要两方面兼顾。无论采取何种策略,早期国家都因之背负了非常沉重的财政负担,也加重了它们的脆弱。
由于掠劫行为在视觉上是壮观的,故而相关的记载往往主导了早期国家和蛮族的关系叙事,然而就重要性而言,更有意义的其实是贸易。早期国家大多位于冲积平原肥沃的低洼地带,这种地理条件让它们与附近蛮族成为自然的贸易伙伴。蛮族分布广泛,处在一个更为多元的环境内,也因此,只有蛮族能够供应某些早期国家所必需的物品,没有这些经贸易而得的必需品,早期国家不可能长期存续,它们包括:金属矿石、木材、兽皮、黑曜石、蜂蜜、药材,以及香料。在长时段的历史视野内,对于蛮族来说,低地王国更重要的价值在于贸易,而非劫掠。国家就代表着一个庞大的、有丰厚利润可图的新市场,在这里,蛮族可以用来自内陆腹地的风物,交换低地出产的物品,后者如谷物、纺织品、枣子和鱼干。而随着沿海航运的发展,更大规模的远程贸易得以可能,上述发生在蛮族和国家之间的贸易也随之出现爆炸式的增长。这种效应不难理解,只要我们想一下,欧洲海狸皮毛市场的一举一动,就能影响到美洲土著人口的狩猎行为。随着贸易的扩展,对于蛮族人来说,无论采集还是狩猎,早已不再是单纯的生计维持,而是首先成了贸易和经营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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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蛮族和早期国家的交流中,两方面的“贸易”既是残忍的,又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蛮族人的命运。很可能,经贸易输入到早期国家的最大宗商品,正是奴隶人口——货源则通常是蛮族人就地捕获。古代国家一般通过两种方式来补充它们的人口:首先是发动战争,捕获战俘;其次是从某些专门做人贩子的蛮族那里大批量购买奴隶。不仅如此,早期国家也会在防御中动用蛮族的雇佣兵,而鲜少有例外。蛮族人一方面将他们的同胞卖给早期国家为奴,另一方面出售它们的军事服务,在此意义上,蛮族人亲手埋葬了自己短暂的黄金年代。
第一章 “驯化”的长历史:从用火、栽培植物、驯养动物,最终是······人类自己
人类之所以能不断加强对自然世界的统治,火是其中关键——火为人类物种所垄断,且在全世界都成为一张王牌。在亚马孙雨林,人类用火清理土地,打开树冠遮蔽的天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在澳大利亚,遍地桉树的地貌景观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人类用火所导致的;在北美,原住民用火来整饬森林景观,原是司空见惯的活动,然而,欧洲人的到来带来了毁灭性的流行病,原住民用火改造森林的行为也因此戛然而止,结果就是森林植被不受控制地蔓延开来,覆盖了大地,由此导致白人殖民者产生出一种错觉,认为北美大地就是一片几乎无人涉足的原始森林。根据某些气候学家的判断,大约从公元1500年到1850年,地球上出现小冰河期,寒潮之所以到来,很可能就是由二氧化碳这种温室气体排放减少所致,而追根究底,则可归因于原在北美大陆的土著火耕者的群体消亡。
(结合《熟食动物》可理解上一次的重要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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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去烹制生食,就等于将一部分消化过程转移到体外进行;在火的作用下,淀粉开始糊化的过程,蛋白质也会发生变性作用。黑猩猩摄入生食,进入体内后消化需要一个很长的肠道——大约为人类肠道的三倍;而烹饪所导致的化学分解,则使得智人所需的食物更少,从食物中提取营养也只需要消耗较少的热量。用火烹饪,意义重大。有了火,早期人类就可以收集并且进食各种食物,其范围远非早前所能及:有些植物长有棘刺、褶皱,或者厚厚的外皮,现在通过火的烹制,就可以将它们打开、去皮、解除毒性;那些坚硬的种子和纤维性的食物,消化它们需要惊人的热量成本,对人类而言甚至得不偿失,现在经过火的作用,就变成了可口的美味;小鸟和啮齿类动物的肉和内脏都可以用火来杀菌。甚至早在懂得用火烹饪之前,智人就已经是涉猎广泛的杂食动物,知道通过击打、碾磨、捣碎、发酵、腌制的方法来处理生肉和植物,而一旦学会用火,智人可消化的食物范围更是连番扩大。考古学家在东非大裂谷发现了一处两万三千年前的遗址,在那里发掘出的证据就能证明,先民的日常饮食已经跨越了四种食物网(分别是水生、林地、草原和旱地),所包括的有至少20种大型或小型的动物、16种鸟类,以及多达140种的水果、坚果、种子和豆类,此外当然还有用于入药以及做手工(篮子、编织、陷阱、鱼梁)的植物。
(早已非常聪明的人类,且与自然共生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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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懂得火可以改变食物,少说有了五十万年的历史,由此导致的基因和生理影响可以说是巨大的。若同我们在灵长类的“表兄弟”进行比较,人类肠道的长度还不到它们的一半,牙齿更是小得多,而在咀嚼和消化时,我们消耗的热量也少得多。理查德·兰厄姆认为,正是因为营养效能的强化,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人类大脑的一个现实:即我们的大脑为什么这么大,其体积是按哺乳动物来计算的三倍之多。在考古记录中,人类大脑的激增,与家户灶台和剩餐的遗迹是同时发生/出现的。据我们所知,这种规模的形态变化也发生在其他动物身上——只要饮食和小的生态环境发生大的转变,那么最短只需不过两万年的时间,动物就会出现相当大的形态变化。
作为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入侵者”,我们在繁衍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拜火所赐。好像某些树类、植物或真菌,我们人类也是一个因火而演化的物种,也就是说,人类物种是“耐火”的。为了适应火的特点,人类调整了自身的习惯、饮食和身体,而在此之后,人类就同火捆绑在一起了,再也无法摆脱火的照护和“喂养”。按照某种学说,一种植物或动物是否得到驯化,检验标准在于若失去人类的协助,它能否自我繁衍,那么继续采用这个标准,我们可以认为,为了用火,人类已经做出了极大的改变,以至于现在若是没有了火,人类物种也就没有未来可言。陶工、铁匠、烘焙工、制砖工、玻璃工匠、金属工匠、金银匠、酿酒工、木炭工匠、食品熏制工、石膏工匠······这些后来出现的手工艺都离不开火,然而即便完全忽略这些行当,我们仍可得出一个没有半点夸张的判断:人类已经完全依存于火。事实上,火已经驯化了我们人类。举一个很小的例子就可以证明我所说的——生食主义者坚持食物的原本状态,反对用火烹制,所以这群人无一例外都会减轻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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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条淡盐水和淡水的分界线,乃是一条移动的边界,会随着潮汐涨落而前后移动,在如此平坦的地势上,这就意味着边界会移动很远的距离。所以说,对于非常多的群落来说,两种生态区在地表位移交错,而他们只需要待在原地不动,就能坐享其成,在两种生态里讨资源。而洪涝和干旱的季节交替,连同各自所属资源的更迭,甚至表现得更为明显。从雨季的水生资源到旱季的陆生资源,这之间的过渡可以说是该地区在一年之中主要的节奏变化。冲积平原上的人口无需迁移营地,从一个生态区转到另一个,事实上,他们可以留在同一个地方,结果就是不同的生境就会主动找上门来。农业生产难免有种种风险,若与之相比,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南部湿地,先民赖以生存的生态位可以说更稳定,也更有恢复能力,每年只需一点儿劳力即可使其再生。
对于狩猎采集的部落来说,居于适宜的位置,且能掌握时机,在另一重意义上也是至关重要的。猎人和采集者如何获得他们的“丰收”,当然不是靠日复一日的碰运气,说到底是一种精细计算后的出击——诸如瞪羚和野驴,猎物都有大致可预测的群体迁徙(四月下旬到五月),当它们成群结队出现在冲积平原上时,就要预判好时间和地点,予以截杀。狩猎需要事先精心的准备。猎人要设计出狭长的通道,将兽群引诱或驱赶至它们的“屠戮场”,在那里将猎物宰杀并用风干和腌制的办法进行加工保存。对于这里的猎人来说,同样也包括其他地方的狩猎群落,他们每年的动物蛋白质供给,很大一部分都来自大约一周的高强度劳动,其间不分昼夜,争分夺秒,尽可能多地捕捉迁徙中的猎物。环境不同,迁徙途中的猎物也不相同,其中包括大型的哺乳动物(驯鹿、瞪羚)、水禽(鸭、鹅)、停在休息处或栖息地的迁徙候鸟,还有洄游途中的鱼类(鲑鱼、鳗鱼、灰西鲱、鲱鱼、河鲱、胡瓜鱼)。在很多情形中,“蛋白质产量”之所以大打折扣,原因并不是猎物稀缺,而是劳力的稀缺,以至于还未来得及处理,肉质就已经腐坏变质了。简言之,多数猎人的生活节奏,取决于猎物迁徙的自然变奏,后者供应着猎人最看重的那部分食物。有些猎物之所以进行群体迁徙,也可能是要躲避人类的捕杀——正如赫尔曼·梅尔维尔在小说《白鲸》里所描写的抹香鲸,但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渔猎部族的生活因此被规定了一个非常不同的节奏,迥异于把种子埋在地里的农耕部族——而在农夫看来,猎人的节奏经常会被误读为懒散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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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湿地社会被埋藏在历史中,我所给出的最后一个原因带有更多臆测的成分:湿地社会的环境使得它们始终抗拒集中化以及从上而下的控制。聚集于湿地,它们社会的基础大致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公共财产资源”——野外生长的植物、动物和水生生物,整个社群都有权利去取用。**在这样的社会里,并不存在某一种主导性的资源,可以由某个中心去垄断或控制,继而轻易地征收赋税。在这些区域内,生存是多姿多彩的,且千变万化,其底色就是杂多的节奏,因此不可能由某个中心进行任何简单化的核算。**湿地社会有别于我们接下来要探讨的早期国家,这里不存在任何中央的权威,可以垄断并分配耕地、粮食和灌溉用水。也正是因此,在此类社群中,几乎找不到社会分层的证据(通常可由墓葬品的丰俭加以区分)。在这样的地区可能会孕育出某种文化,但指望着此类相对平等聚落内的复杂社群有朝一日能变为强大的“酋邦”或王国,甚至是王朝,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要成为一个国家,即便只是雏形初现的小邦国,也需要相对整齐划一的生存环境,相形之下,我们以上探视的湿地生态就过于斑斓复杂了。
(生态是垄断的死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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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社会进化的学者中间,还有一种理论化的思路曾一度备受青睐,它将农业描述为一次关键的文明飞跃,因为农业是一种“延时回报”(delayed-return)的活动。这种理论断言,农耕者乃是一种全新的人,因为他们必须目光长远,规划远期的未来,首先要备好一块可播种的田地,然后必须除草,并在作物生长期间加以照管,直至(如农人所期)庄稼最后获得收成。但问题是这种理论是错误的,要我说,甚至是大错特错;至于错在何处,与其说在于它对农耕者的描述,不如说是它对狩猎采集者形象的漫画。这种理论在两种生存策略之间制造了一种隐藏的对比,由此让人觉得,狩猎采集者不过是一种冲动型的生物,他们毫无远虑,也没有规划,整日四处游荡,就想着能撞上什么倒霉的猎物,或者从灌木丛或树上搜刮到什么好东西,这就是所谓的“即刻回报”(immediate return)。以上的素描,距离事实真相可渭相差十万八千里。所有大规模的捕猎行动——无论对象是瞪羚、鱼类,还是候鸟,都需要精心设计、合作无间的事前准备工作:建造狭长的“走廊通道”,把猎物驱赶到它们丧命之地;搭建鱼梁、猎网和陷阱;挖掘或修筑烟熏、风干或腌制猎物的设施。想一想,这些活动又何尝不是经典的延时回报呢!完成它们,必须动用到一整套的工具和技术,所要求的协调和合作程度甚至远高于农业。进而言之,狩猎采集部落所做的,又何止这些壮观的大规模捕猎活动呢?如我们所见,长期以来,他们从无间断地塑造着地貌景观:照看可以结出果实或能作为原料的野生植物;用火整地,催生丰茂的草料以吸引猎物前来;为野生谷类和块茎作物除草。事实上,除了不必犁地和播种,农民为伺候庄稼所要做的工作,他们在照看野生谷物时统统都要做。
(否则也没有演变为农耕的智力条件,尧舜禹哪个不是聪明至极,以生存为首要攸关之事)
由是观之,无论是“食物储存”说,还是“延时回报”论,都是非常蹩脚的解释,对于我们在历史记录中所见到的小范围谷物栽培,它们所提供的理由压根站不住脚。关于为什么要播种庄稼,在这里,我基于火和水之间的简单类比,提出一个完全不同的解释:农耕,尤其是犁耕农业,普遍存在一个难题,就是需要投入大量的高强度劳力。但是,有一种农业形式却能减省大部分的高强度劳作:“洪退”农耕。在“洪退”农业中,洪水一年一度漫出河道,沉淀后积存成肥沃的淤积土壤,种子就撒播在这样的土地上。当然,肥沃的淤泥之所以能形成,靠的是来自上游营养物质的“通过侵蚀的转移”。现在几乎可以确定,这种耕作方法,是两河流域泛滥平原上最早出现的农业形式,当然,尼罗河河谷地带也是如此。时至今日,洪退农耕仍很普遍,经验证明,无论种植什么作物,它都是最能节约劳力的农耕方法。
(冲积平原的城市化最早)
讲到这里,我们可以认为,此处的洪水就如同狩猎采集或刀耕火种部落手中的火,它们所完成的,都是对地貌景观的雕塑。一场洪水浩荡袭来,“清野”的过程就开始了——那些能与农作物争夺养分的植被,不是被卷走就是淹死,在此过程中,当洪水退却时,还会沉积出一层松软的、易于耕作且养分丰富的淤积土。条件得天独厚,先民们得到了天赐的良田,不需要任何劳作,大自然已经完成了松土和施肥的工作,就等着播种呢!我们的祖先一定注意到了,一场大火可以清空一片土地,由此开始了一轮新的生态演替,各类(所谓的r型植物)作物迅速占领地面;同样,他们也一定留意到,洪水也能导致同样的生态演替。而且,因为早期谷类作物均为草本的(也即r型植物),种子只要撒播在这块淤泥上,它们就会茁壮成长,在与杂草的竞争中占得先机。更何况,先民们也完全有可能在天然堤坝上掘开一个小缺口,主动引来一场小规模的泛滥,洪水退却后,他们开始优哉游哉地种植——已如此前所见,这也绝非天方夜谭。快瞧啊!对于一个聪明但却想躲懒的狩猎采集部族,这便是他们会采取的农耕大法。
第二章 世界的地景改造:先民的农庄系统
在此语境下,将种子或根茎埋进土里,这一行为不过是数以百计的技术中的一种而已,其目的都在于想要获得在形态上仍属野生的植物,要提升其生产率、种植密度和健康。关于这些技术,在此略举数例,它们包括烧死不想要的植物;为所选中的植物或树木的野生株除草,消灭它们的竞争者;整枝、疏伐;有选择的采收;修剪、移植、护根;益虫的重新安置;环剥、矮林平茬、浇水和施肥。而说到动物,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猎人虽然还做不到完全的驯养,但仍懂得各种“照看”技术,其中包括:用火清野,开辟鲜嫩的草地以吸引猎物;不宰杀育龄母兽;宰杀并淘汰病弱野兽;根据动物的生命周期和数量进行狩猎;按季设休渔期;管理溪流和其他河道,促使鱼类产卵和贝类繁殖;转移鸟类和鱼类的蛋卵或幼儿;照管动物的栖息地,偶尔甚至会养育幼弱的野生动物。
上述种种活动构成了深层的历史,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基于此来审视“驯化”,就必须要看得更为深远,不能只局限于植物栽培和动物养殖。自其物种出现起,智人就一直在驯化整个外部环境,而非仅仅是植物或动物的物种而已。**在工业革命发生之前,人类最有力的驯化工具,并不是犁,而是火。继而,整体环境的驯化又加强了我们人类物种的适应优势,包括高生育率,最终使得我们成为世界上最成功的入侵性哺乳动物。**无论我们怎么说——生态位建构、环境的驯化、地貌景观的改造、抑或人类对生态系统的管理,但在长时段历史的视野内,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世界上很多地区都受到人类人为活动的塑造,而此后还要经过很久,最早的基于完全驯化之小麦、大麦、山羊和绵羊的社群才出现在美索不达米亚。传统叙述将生存模式分为四个“亚种”,分别是狩猎、采集、游牧和农耕,由上可知,这种做法在历史的意义上总是不着边际的。一群先民可能会四种方式并用,有些阶段甚至一辈子都要这么做;这些活动可以混用,且在长达数千年的时间内也一直在混用,在人类改造自然世界的漫长连续谱中,一种方式的消退往往不着痕迹,而下一种方式的到来也经常悄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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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我们人类创造了一个几近完美的小生境,在这里面,我们种下挑选出来的品种,小心呵护,浇水施肥,见证作物长势喜人。通过近乎娇惯的照管,我们一步步地创造出了完全驯化的植物。所谓“完全的驯化”,就是指这一作物实际上是我们所创造的;也就是说,若是失去了我们的照顾,它就无法继续生长。在进化的意义上,一种完全驯化的植物就变成了植物中的“残次品种”,功能极其单一,这种作物的未来,全然取决于驯化者的未来。如果哪天它无法继续取悦我们,它就会被抛弃掉,接下来的命运几乎是死路一条。也如我们所知,有一些驯养的植物和动物(如燕麦、香蕉、水仙、金针菜、狗和猪)拒绝了完全的驯化,故而即便是在农庄之外的环境中,它们也能生存下来并且开枝散叶,当然程度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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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述行为改变过程相关联的,还有一系列身体形态的变化。它们通常包括雄性和雌性之间差异(也即所谓的性别二态性)的某种减弱。比方说,公绵羊的角会变小,甚至完全消失,因为它们在进化中不再需要用角抵御捕食者,或者竞争求偶。较之于野生亲戚,驯养动物的繁殖能力也要强大许多。说起驯养动物,另一种普遍但惊人的形态变化,就是我们所知的幼态延续(neotany):对于许多驯养动物来说,它们会更早进入成年期,与此同时,在成年后,它们又会保留野生祖先在未成熟期的某种身体形态(尤其是头骨结构)以及未成熟期的行为。脸部以及颌骨的缩短,会导致臼齿变短,也会造成头骨空间更加拥挤。
脑容量的缩小及其可能的后果,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驯养动物的“温顺”。较之于它们的野生祖先,在经历了长达一万年的驯养史后,绵羊的脑容量减少了24%;雪貂(驯养的历史要短很多)的脑容量,较之于野生臭鼬要少了30%;同它们的祖先相比,猪的大脑也小了不止三分之一。水产养殖,在眼下已经成为乳养的新前沿在这一行业中,就连人工饲育的虹鳟也比不上野鳟鱼的脑容量。
相比于脑容量的普遍减小,更关键的是大脑各区域间受影响的不均衡。以狗、猪和绵羊为例,最受影响的大脑区域是边缘系统(海马体、下丘脑、脑垂体、杏仁核),这部分所负责的,正是在面临威胁和外部刺激时激活荷尔蒙和神经系统的反应。大脑边缘系统的缩小,也就意味着触发攻击、逃跑和恐惧的门槛相应提高。进一步说,它还有助于解释几乎所有驯养物种都表现出的特征:也就是情感反应的普遍钝化。诸如此类的情感迟钝,可以被视为是生活在拥挤农庄,并处于人类监控下的状态,在那里,它们无需面对捕食者,也不必寻找猎物,故而实时的迅疾反应已经不再是自然选择所施加的压力了。对于驯养的动物来说,现在它们有了更加可靠的安全保护和营养供给,就可以不必如生存在野外的亲戚那样苦逼,时刻要对周围环境保持高度警惕。
人类从迁徙到定居,也就意味着流动在减少,拥挤在村落和宅院里,越来越密集;而同理,家畜被圈养起来之后,拥挤在一起,对健康也会造成直接的影响。圈养所造成的压力以及创伤,食物种类的单调,再加上当同一物种聚集在一起时,传染病就很容易在个体之间传播,以上因素混杂在一起,就会导致各种疾病屡屡发生。由于重复感染、缺少运动且饮食贫乏,骨骼症状是特别普遍的现象。在分析古代家畜的遗骸时,考古学家会遇到慢性关节炎的病例、牙龈炎的证据,还有圈养禁闭在骨骼上留下的痕迹,这当然也都在预期之中。还有一个后果,就是在驯养动物的新生幼崽中间,死亡率要高出许多。比方说,在圈养骆马中,新生幼崽的死亡率高达接近50%,远高于野生骆马。其间的差异基本上要归因于圈养及其对动物活动范围的限制——畜栏里满地泥泞,到处是排泄物,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梭状芽孢杆菌这样的毒性细菌会滋生繁殖,就好像寄生虫一样,它们在近在咫尺的地方就能找到成群的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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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人畜之间的相似,归根到底还是起因于人畜共同的环境,其主要特征包括:活动范围受到更大的限制;拥挤及其造成的交叉传染可能;更单调的饮食(对于食草动物来说。食物品种在减少,而对于如智人这样的杂食动物来说,不仅食物种类在变少,蛋白质的摄入也在下降);因无需面对农庄外游荡的捕食者,也就放松了某些自然选择的压力。然而,在智人的例子中,自我驯化的过程在很早之前就开始了(某些方面甚至出现在“智人”之前),可追溯至火的使用、烹饪以及谷物的驯化。这么说来,牙齿变小、脸部缩短、身高变矮、骨骼更脆弱,以及性别二态性的弱化,追寻这些特征的进化过程,其历史远早于新石器时代。但即便如此,定居生活、拥挤环境、日渐以谷物为主的饮食结构,才是革命性的变化,它们能在考古记录中留下直接且清晰的印迹。
若对驯化作最广义的理解,则我们可以发现,这一过程不仅可见于动植物,甚至也包括人类自身——关于这一论题的可能性,迄今为止最令人信服的阐释来自海伦·利奇。**利奇指出,自更新世以降,人类和驯养的动物都表现出了类似的趋势,身型以及身高变得矮小(凡是谷物主导饮食的,通常也是身材较矮小的),牙齿在缩小,脸部和颚部在缩短;在此基础上,她提出了一个问题,由于所处的环境日趋相同,是否可能存在着一种独特的“驯化综合征”。**所谓“共同的环境”,利奇所指的不仅是定居和谷物,而包括了整个农庄系统。我们不妨将它设想为一种“农庄模块”——最终,这种模块将占据世界上大部分的地区。
……
至于说到与农业相关联的生物学变化,我们更要加倍谨慎。自然选择的运转,是通过变异和遗传来进行的,然而,自人类开启农耕,至今不过240代人的历史,若是从农业扩散起算,大概不会超过160代人。所以说,我们现在也许还没有走到这一步,可以就此下决定性的结论。)当然,虽说这一范围的议题超出了我们的解决能力,但是,关于定居、动植物驯化、谷物为主的饮食如何塑造了我们的行为、生活的日常,以及我们的健康,我们多少可以发表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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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节奏”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想到,狩猎采集的部族都会格外关注方方面面的自然律动,在他们眼中,种种律动组合成独特的节奏。反过来说,农民,特别是经年累月耕作同一片土地、种植谷物粮食的农民,基本上局限在单一的食物网之内,而这一作物的成长节奏,也就规定着农民日复一日的劳作。可以想见,要伺候地里的那点儿庄稼,看护它们到最后的丰收,当然是一种吃力且繁杂的活动,但另一方面,其节奏怎么展开,通常是由某一种主要的淀粉作物的需求来主控的。因此,我们可以并无夸张地说,仅就复杂程度而言,狩猎采集要远甚于种植庄稼的农耕,而农耕则又远甚于在现代工厂流水线上的重复动作。不妨说,从狩猎采集到农业耕作,再到工业装配,人类每迈出一步,就意味着他们的关注变得更狭隘,任务本身也在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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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对于这一场据称让文明得以可能的大突破,若是说前述的观点显得太过凄惨,那么我们不妨就事论事,至少可以这样判定,这一突破也代表着某种收缩,从此后,我们人类这个物种就收缩了对自然世界的关注,相关的实用认知也因此窄化,我们的饮食在窄化,我们的空间也在窄化,很有可能,就连仪式生活也在变得更贫乏。
第三章 人畜共患病:流行病的“暴风雨”
说起人类与农庄中的驯养以及共生物种共患的疾病,数量可谓相当惊人。根据一张已经过时的清单(现在必定更长了),我们人类与家禽共有的疾病为26种,与老鼠共有的为32种,与马共有的为35种,与猪共有的为42种,与山羊和绵羊共有的为46种,与牛共有的为50种,而至于狗这种我们研究透彻且最古老的驯养动物,我们人类与它们的共患疾病则高达65种。根据专家判断,麻疹大概起源于绵羊和山羊所携带的牛瘟病毒;天花则来自驯养的骆驼以及某种啮齿动物祖先所携带的牛痘;至于流感,则可追溯至大约四千五百年前水禽驯养。随着人口和牲畜数量不断膨胀,远距离的接触也日渐频繁,跨物种的人畜共患病也在更新换代。今天,这一趋势仍在继续。
若从生态的视角去理解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疾病秩序,其所牵涉的并非只是人口及其驯养物种在定居点的拥挤。毋宁说,它是整个农庄系统作为一种生态模块所导致的效应。
……
**看起来,营养压力是更晚近的现象,要等到在定居、人口密度,以及以农业为本都有了高度发展之后,营养压力才扩展开来,变得更普遍。在这一阶段······体质压力的发生率大幅度增加,人口平均的死亡率也有显著的增幅。**在这些农业部族中,大多数都常见多孔骨肥厚[因为营养不良,尤其是营养不良所导致的缺铁,就会造成骨骼不规则的增生]和筛状眶[发生在眼眶位置的骨骼增生];此外,牙齿釉质发育不全以及其他传染病相关的异常,也变得更为常见,同时在症状上更严重。
至于女性,因为月经所导致的失血,是受影响最严重的,而在我们可以称为“农妇”的身上,所检测出的营养不良大都可以归因于缺铁。生活在前农业时代,女性在日常饮食中就能摄入大量的omega-6和omega-3脂肪酸,它们来自野味、鱼类和某些植物油。这些脂肪酸非常重要,因为它们能促进铁的吸收,而没有铁,也就无法生成携氧的红细胞。相比之下,谷类膳食不仅缺乏必需的脂肪酸,而且还会抑制铁的吸收。所以说,到了新石器时代的晚期,小麦、大麦和小米这些谷类粮食日益主导了先民的餐桌,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出现了缺铁性的贫血,在先民骨骼上留下了法医学可以确证的特征。
之所以出现大面积新奇的疾病感染,在相当程度上,先民们的脆弱根自他们的日常饮食——碳水化合物的比重越来越高,相比之下,野生食物和肉类则少得可怜。这种饮食很可能缺乏一些基本的维生素,也会导致蛋白质的欠缺。虽说他们偶尔也能开开荤,把家畜煮来饱餐一顿,但驯养动物肉里的关键脂肪酸含量,是远远低于野生猎物的。在这些可归因于新石器时代饮食的疾病中,有些会留下骨骼特征,比如说佝偻病,这就等于遗留下证据;还有一些则仅仅影响到身体的软组织,也就是说更难采证了(极个别保存良好的木乃伊除外)。尽管如此,基于我们对饮食和营养的认识,同时包括某些疾病的早期书面记述——根据今天的认识,基本可以推定这些疾病在更早前的历史阶段即已出现,以下与营养有关联的疾病都起因于新石器时代的饮食方式:脚气病、糙皮病、核黄素缺乏,以及夸休可尔症/恶性营养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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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对**于那些不请自来的共生物种以及病害来说——它们大小各不相同,最小一直到病毒,农庄可谓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盛宴,也是一处朝圣地。农庄的集中以及单调,导致这种模式极其脆弱,易于崩溃。**为了尽可能增加为数不多的动植物驯化物种的产量,先民们要发展出各种技术,而在这一过程中,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农业可以说是先民迈出的第一步。一场疾病——可能是庄稼的,家畜的,或者先民自己的,一场大旱,一场暴雨,一场由蝗虫、老鼠或鸟类所造成的天灾,都可能在一眨眼的工夫将整个村庄夷平。新石器时代的农业建立在一种狭窄的食物网之上,它将劳作集中起来,能够形成更大的生产力,但它的另一面就是过于脆弱,远不及狩猎采集甚至迁移农业,后者既有流动能力,也维持着食物资源的多样性。所以说,考虑到农庄农业形态的脆弱,这一模式究竟如何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农业生态和人口架构,以其形象为模板改造了全世界大多数地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这是一种极底层的、必然的、基于二次反馈的周期,但风险多来自外部,而非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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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动群体居无定所,故而通常会有意识地限制生育。不断择地安营需要大量后勤劳作,对于流动中的队伍来说,若在同一时候携带两个婴儿游走,虽说并非不可能,但也是费力的活。结果就是,在狩猎采集的群落中,孩子之间的年龄差大约为四岁,而为了达到这一间距,就要通过延迟断奶、堕胎流产、遗弃甚至杀婴。而且,紧张的运动,再加上富含蛋白质而低脂肪的饮食结构,结合起来也就意味着青春期较晚到来,女性排卵不规律,绝经年龄更早出现。而反观定居下来的农耕者,孩子年龄间距太近,于流动的觅食者而言是一大负担,但对于他们来说就不是难事了,更何况,如我们所将看到的,在农业形态中,孩子作为劳动力的价值也得到了提升。由于定居生活的安定,女性的初经期会来得更早;饮食以谷物为主,婴儿就能早些断奶,开始吃松软的食物;高碳水的饮食既会刺激排卵,也会延长女性的生育期。
然而,考虑到农业社会的疾病负担及其脆弱的面向,农民相较于狩猎采集者的人口繁衍“优势”应当是非常之小的。但是,在此语境内,务必要记住一点:经过上下五千年的一段历史时期,就好比利滚利的“奇迹”,最终的差距就会变得相当巨大。比方说,如果我们用计算机来计算,不同的生育率下人口翻倍所需的不同时间,结果表明,假设人口数量的年增长率为0.014%,那么五千年后人口会翻一倍,而假如年增长率在0.028%——仅就数字而言仍微不足道,那么人口翻番所需的时间就少了一半(两千五百年),而经过五千年后,人口总数又会再翻一番,增加至最初人口的四倍之多。也就是说,只要时间够长,农民那点微弱的生育优势,最终也会变得势不可挡。
从公元前10000年到公元前5000年,在这五千年的时间里,全世界的人口从400万增加至500万(这里使用的数量级看似粗略,但却需精确的估算),看起来实在微不足道。然而,考虑到这五千年的历史阶段,新石器时代农耕者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越来越高,而狩猎采集者的比例则越来越低,那么我们也可以做出一个可能的判断,即便是在这一人口增长的瓶颈期,**种植谷物的农民也后来居上,在人口数量上赶上了狩猎采集的群落。除此之外,还有两种其他的可能:一是许多原来狩猎采集的部族或出于自主选择,或因为强力迫使,转而从事农业;另一种可能则是,对于农耕者来说,某些病原体早已伴生在农业生态里,杀伤力也大为减弱,然而当他们接触到狩猎采集的群体时,后者在免疫力上仍如一张白纸,轻易之间就遭遇到灭顶之灾——试想一下,这就好比来自欧洲的病原体屠杀了美洲新世界的大多数人口。**关于上述种种可能,我们找不到确切的证据去证实其中某一种,或者否决某一种。但事实就摆在面前,无论在黎凡特、埃及,还是中国,方式如何姑且不论,新石器时代的农耕社群都正在向冲积平原低地扩张,很显然,为之付出代价的则是狩猎采集的游群。对于身处历史行程中的当事人而言,其中的征兆虽仍晦暗不明,然而悲剧的命运却已然注定。
第四章 谷物立国:早期国家的农业生态
(私有化)
(垄断利润中心)
(暴力统治,奴化,一切为了垄断收益)
(垄断企业的雏形从国家来)
(降低波动)
不仅在美索不达米亚,也近乎世界各处,早期国家之所以兴旺起来,所汲取的就是这种新的生计根源。在冲积平原或黄土土壤上——只有这样的土地能养活如此众多的人口,谷物和人口密集地聚拢起来,也在最大程度上增加了征用、分层和不平等的可能。国家这种形式征服了这个核心地带,将它作为自己的生产基地,增加它的规模,强化它的能力,偶尔还会增添基础设施——比如用于运输和灌溉的水渠或河道,国家之所以这么做,其利益在于养肥并保护这只能下金蛋的“鹅”。用此前用过的概念,我们可以将这些集约化的方式看作精英的生态位构建:改造地貌和生态,以提升这块栖息地的生产力。当然,只有在土壤肥沃以及水源充沛之地,其生态环境才可能容纳进一步的农业发展和人口增长,因此也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最早的官僚国家才有可能出现。
……
大量的证据显示,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南部冲积平原上,敌对国家之间的战争是非常频繁的。早期的战争到底有多血腥,现在已很难做出细致的分辨,但是考虑到人口对于所有的早期国家来说都是无比宝贵的资源,我们大致可以判定,那时候的战争不只是流血,还甚至会导致灭国。关于冲积平原上列国之间的战争,曾有叙述者主张,平日的生活仅限于糊口的水平,然而当军队凯旋,带回战利品和贡品时,一切就不一样了。胜利者的收获,说到底就是被征服者的损失。所谓战争,本身就意味着烧毁庄稼、占取粮仓、洗劫牲畜和家庭物资——对于生计而言,本国的军队同敌军一样构成巨大的威胁。早期国家就像天气一样,对于先民的生存而言,它往往是一种灾难,而非福报。
(正行亡私,的自我禁锢)
……
对于国家建构来说,摩擦力的避免一般说来是非常重要的。河流在一年大部分时间里可以通航,水波不兴,通常而言可以说是必要的条件。地形平坦,同样构成有利的条件。所谓泛滥平原,就其定义而言,平坦就是应有之义,而相较之下,崎岖的地势就会导致运输成本翻番增长。伊本·赫勒敦领悟到国家形成的隐形生态,故而他指出,阿拉伯人在平地上所向披靡,然而碰到高山或沟壑就一筹莫展。
展示国家建构的基本条件,可以帮助我们把握其反面:也即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国家不太可能或者根本不可能形成。如果说人口的集中有助于国家建构,那么人口分散就会妨碍国家出现。既然肥沃湿润的冲积平原促成了人口集中,那么反过来,我们可以认为,非冲积平原的生态就不太可能成为早期国家的发源地。在干旱的沙漠和山区(不包括地力肥沃的山间盆地),疏散开来几乎是不得不如此的生存策略,所以这样的地方不太可能成为国家的核心地带。这些地区是“国家之外的空间”,由于他们独特的生存模式以及社会组织——放牧、采集、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故而在国家的话语中经常被污名化,被贴上“蛮族”的标签。
……
在早期中国,国家的权力只是存在于黄河和长江流域内可耕种的地点。这些田地里种植着灌溉水稻,构成了早期中国的生态和政治核心地带,包围着这些中心地区的,是四散分布的游牧、狩猎采集以及游耕的群落,他们居无定所,当然很难对他们课税。他们被定义为“生番”蛮族,是“尚未进入国家版图”的人。罗马帝国纵然野心勃勃,其疆域也从未越过谷物线太多。在阿尔卑斯山以北,罗马人的统治只集中在“拉坦诺”文化区域(考古学家为之命名,所根据的是率先发现该文化器物的瑞士地名),那里人口密度更高,农业生产相对更发达,市镇(所谓的“奥必达”文化)规模也更大;只要走出这一区域,就是“欧洲的亚斯托夫文化”,人烟稀少,或放牧,或刀耕火种。
……
在早期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为了处理劳力、谷物、土地和配给的计量单位,某种方式的标准化和概念化就是必须的,且构成了一整套的操作。要实现上述的标准化,早期国家必须发明出一套标准的命名法,将所有基本的类别包括进来,比如收据、施工指令、劳役通知等——而这一过程,是通过书写或文字来完成的。起草一部成文法典,并适用于整个城邦境内,就取代了地方上口头的裁判,而且成文立法本身就是一种消弭距离的技术,其力量可以支配早期国家并不广远的国土范围。针对耕田、耙地或播种这些农业劳作的任务,国家发展出了劳动的标准,某种类似“工分”的设计也被创造出来,显示出工作分配中的任务履行或拖欠。对于鱼、油和纺织物来说,分类和质量的标准也有了详细的规定,以纺织物为例,就是通过重量和密度来进行区分的。至于牲畜、奴隶和苦工,也通过性别和年龄加以分类。即便国家此时仍处在“襁褓”之中,它的占取之心就已显露出来,总在设法从所占有的土地和人口处汲取更多的资源,而对于国家而言至关重要的“统计学”也已经浮现出来。这种严格控制的努力虽思之令人惊叹,但至于它在田间地头又要如何落实,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第五章 人口控制:奴役与战争
关于奴隶以及债务奴隶在乌尔第三王朝的处境,从一首充满空想色彩的赞美诗中,我们“反转思路”进行解读,就能得到某种奇异的证明。在开始建造一座大型神庙(埃尼努)之前,“常规”社会关系要经历某种礼仪性的悬停,迎接一个164彻底的平等时刻。下面这篇诗文所描述的,就是在这一作为例外的仪式上那些并未发生的事情:
女奴同她的女主人平起平坐
男奴同他的男主人并肩而行
孤儿没有被送到有钱人家
寡妇也没有奉献给有势者
债主没有走进穷人的家里
他[统治者]收起了鞭子和刺棒
男主人没有猛击奴隶的头
女主人没有掌掴女奴的脸
他[统治者]取消了所有的债务
上面所描述的是一处乌托邦一样的空间,借着否认穷人、弱者和奴隶在生活中常见的苦难,为我们展示出一幅日常生活的真实图景。
……
**作为奴隶,妇女和儿童是尤其受欢迎的。妇女经常被带进当地的家庭,充作妻、妾或仆役,而孩子则有可能很快同化,当然在社会地位上仍低人一等。不出一两代人,他们及其子孙就可能融入当地社会——到了这时候,近期抓获的奴隶就构成了一个新层级,在社会秩序上比他们更低一等。**以美洲的原住民群体或马来人的社会为例,观察这类渴求人力的政治体,我们可以发现,一边是普遍的奴隶制,另一边就是迅速的文化吸纳和社会流动,两者的共存在历史上是很常见的。比方说,一位男性被抓捕到马来人的社会,他会娶当地女子为妻,不用多久,就会组织起他自己的抓捕行动,上述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只要持续不断地获取奴隶,这样的社会就仍是奴隶社会,但是如果看得长远,过了几代人之后,原先的俘虏就变得同当初的捕捉者没什么区别了。
对于女性俘虏来说,她们的价值不仅在于劳动力,至少同样重要的是她们的生育。由于早期国家中婴儿和产妇的高死亡率,再加上父权制家庭和国家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女性俘虏构成了一种人口意义上的红利。可以说,正是因为她们的生育,才在很大程度上对冲了聚居以及农庄生活对健康的破坏。在这里,我不由得就想起一个很类似的现象,就是家畜的驯养——所谓驯养,也就要求掌控家畜的繁殖。在驯养的羊群中,母羊很多,而公羊很少,因为这样的配比才能将羊群的繁殖能力最大化。同理,育龄女奴之所以特别宝贵,基本上是因为她们是“繁殖者”,因为她们对早期国家这台人力机器的运转功不可没。
(想起美国人的生存方式)
(等级、分区)
(女性在游牧中的历史,或描写?或口述?)
(现代语境下,女性是生育工具,因对人力的需求,不断奴役)
……
战俘具体从哪儿来,作为一种因素,也让问题变得更为复杂。翻阅关于美索不达米亚奴隶制度的文献,关于战俘的讨论,大多是既不讲阿卡德语也不讲苏美尔语的族群。但显而易见的是,冲积平原上城邦间的战争是很普遍的。故而现实就是,在当时的俘虏中,很大一部分都来自互相抓捕属民的城邦间战争,或者来自仍保持独立的本地社群,这样一来,既然战俘和主人有着共同的文化,那么战俘在进入掠夺者的城邦后,也许不必太多折腾,就能成为那里的普通民众——甚至可能不必经过正式的奴役阶段。而在奴隶和主人之间,其文化和语言的差异越大,就越容易划分并执行社会和法律意义上的隔离,由此也就形成了奴隶社会典型的森严界线。
比如说,在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曾存在着一个规模不小的人口类型,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他们被叫作“外邦人”(metics),一般可以翻译为“可居留的外来人”。他们可以自由地在雅典生活,从事贸易,要承担公民的义务(例如缴税和服兵役),却不享有公民的权利。在这类“外邦人”当中,有很多是奴隶出身的。说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当美索不达米亚的城邦国家要满足它们对劳动力永无止境的需求时,从文化相仿的族群中吸收俘虏或难民,是否构成一种重要手段?而在这种情形中,这样的俘虏或难民很可能不是成为奴隶,而是作为“属民”的一种特殊类型,或许不用太久,他们就会完全被同化。
……
我们知道,就奴隶制以及人对人的奴役而言,国家并非始作俑者;在无数的前国家社会中,都可以发现奴役制度。然而,大型社会,有组织地用强制力支配俘虏劳动,这的确是国家的发明。即便是在美索不达米亚时代,奴隶的比例远低于雅典、斯巴达、罗马或新亚述帝国,对于维系国家权力而言,俘虏奴役以及奴隶制仍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具有战略地位,如此说来,这些国家若是没有奴隶制度,也就很难长期存续。
亚里士多德曾说过,奴隶就是一种能干活的工具,如此看来,就好像是如耕牛一样的家畜,若我们认真对待亚里士多德的论断,能否得出什么猜想呢?毕竟,亚里士多德在做上述论述时是很严肃的。我们能否接着亚里士多德往下讲,把奴隶制、用于农业的战俘、斯巴达的希洛人等奴役形式理解为国家的工程,目的在于通过暴力去驯化出一个奴仆的阶级,究其实质而言,就如同我们在新石器时代的祖先对羊和牛的驯化?当然,这一国家工程从未贯彻到底,但从这个角度去看待问题却并非牵强附会。托克维尔也曾做出过上述的类比,当时他所审视的是欧洲日益强大的世界霸权:“我们几乎可以认为,欧洲人之于其他种族,就好像人类自己之于低等的动物;人驱使动物为己所用,当人无法制伏动物时,就毁灭之。”
第六章 早期国家的脆弱:形为崩溃,实为解体
当那个“顶点”一角消失后,令人心存感激的是,越来越多的考古学家开始转移他们的关注点,不再聚焦于顶层,转而考察基底及其构成单元。关于定居模式、贸易和交流的形态、降雨量、土壤结构以及生存策略的混合,这些考古学家在经年累月的研究中已经形成了厚重的知识,我们脚踏“基底”——较之于紧盯着违逆重力规律的“顶点”,反而可以看到更多的东西。根据他们的发现,我们不仅可以分辨出“崩溃”的某些可能原因,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可以去探寻,在具体的场景中,当我们谈到“崩溃”时,我们所指的到底是什么。通过对“基底”的研究,这些考古学家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判断,所谓的崩溃过程,就是原本是更大规模但也更脆弱的政治体,现在分解为较小规模但通常更稳定的构成单元。虽说“崩溃”代表着社会复杂程度的降低,但正是这些更小的权力内核——比方说,位于冲积平原上的某个紧凑的定居点,才有可能长久存续,相比之下,它们所拼凑起的王国或帝国其实是短暂的,治国术的奇迹往往只能昙花一现。从行政学的理论大师赫伯特·西蒙那里,约菲和考吉尔精准地借用了“模块化”(modularity)这个概念——它所指的是如下这种状况:某个较大的聚合体是由诸多单元所组成的,而这些单元通常各自独立,且可拆卸——用西蒙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基本上是可以分解的”。在“模块化”的情境中,顶层核心的消失并不必定意味着秩序的崩坏,也未必见得生灵涂炭,因为基本的单元是更为稳定持久的,也能做到自给自足。汉斯·尼森呼应了约菲和考吉尔的观点,他警告我们,切勿将“集权阶段的终结误判为一种‘崩溃’”,“而当曾经统一的区域分裂为较小的部分时,也无需将此类阶段视为政治上的混乱时期”。
(稳定)
(波动)
(会出现控制论,控制论即结果)
(出现强权)
(出现集中控制)
(集中营只是中世纪copy)
无论是从迁移到定居,还是依附于定居社群的国家建构,作为一种过程,它们都不是那种不可逆的成就。历史上曾有许多时期,甚至是漫长的时期,大规模聚居的人口消失了,甚至就连定居生活本身也被打散,退回到可能提供庇护的隐蔽处。从大约公元前1800年至公元前700年,在这段超过一千年的历史时期内,美索不达米亚定居点所覆盖的面积,与从前相比连四分之一都不到,而市镇定居的发生频次,较之于此前的一千年,只剩下大约十六分之一。上述的结果出现在整个地区,所以它不可能只是肇因于纯粹地方性的偶发事件,比如某个暴虐的统治者、某一场小规模的地区冲突,或者某一处某一季的农作物歉收。出现如此大规模的人口离散,必定是发生了笼罩整个地区范围的大变动,比如说气候变化、游牧民族的入侵和统治、大宗物品贸易的中断,或者整个区域的环境恶化,此前都是缓慢地变化但却在某时刻触及临界点。在上述原因中,哪些才是幕后的推手,眼下看来并无共识,但毋庸置疑的是,在游牧民入侵导致乌尔第三王朝崩溃之后,主导着美索不达米亚的并不是市镇化,而是相反的村落化,此历史时期长达一千年之久。
……
最初的国家都是原始时代的创造物,在分析这些国家的兴起和衰亡时,这一点务必谨记在心。如前所述,在早期国家中,无论大众还是精英都不可能预见到,在他们亲手推动下谷物、人口和动物形成了前所未见的聚合,但也正是这种聚合所造成的密集,导致了他们所经历的流行病疫情。同样,也没有人可以预见到,上述的聚合一旦形成,就产生了前所未见的需求,周遭环境因此而承受的负担是史无前例的,时间一长也就难堪重负了。就环境而言,诸多的限制都有可能威胁到国家的存续,而本节主要检讨其中两种最重要的因素:森林滥伐和土壤盐渍化。在古代世界,这两种因素从开始的时候就有据可考。大致而言,它们之所以区别于流行病的传染,就在于它们发生在更久长的时间进程中;它们并不是突然袭来,而是一步一步地,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是日积月累却不知不觉地。我们不难想象,一波流行病可以在数周内毁掉一座城市。但因为森林的乱砍滥伐,导致薪柴的短缺,或者河流沟渠缓慢的淤积,其对一处聚居市镇的扼杀,就好像是在经济上逐步窒息而死,虽然结果同样致命,但看上去却少了些悲壮惨烈。
美索不达米亚的南部冲积平原之所以形成,是因为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天然的冲蚀作用,两条大河将土壤从上游流域携带而来,堆积在泛滥平原之上。在此意义上,构成早期农业社会之根基的,乃是河流数千年来滔滔不绝,运送到下游并储存起来的营养物质。但是,随着大型定居点的扩张,这一过程就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此时对木材的需求量大大增加,但冲积平原的湿地却恰恰不出产这类物资。充分的证据可以表明,在公元前3000年前后,从马里一地开始,幼发拉底河上游就出现了森林滥伐的现象,不仅是为了获取木材和薪柴而砍伐森林,还存在着过度放牧的问题。
**说起早期国家对木材的欲求,几乎达到了贪得无厌的地步,比较规模大致相当的早期国家和定居社群,国家对木材的需求量要高得惊人。**对于定居社群来说,它们需要清理土地来进行农耕和放牧,而做饭和取暖、建筑房屋、烧制陶器,也需要木材;而对于国家来说,除了上述消耗,它们还需大量木材进行冶金、炼铁、制砖、煮盐、矿坑支架、造船、营造宏伟的建筑、制造石灰石——最后这项工程尤其消耗木材。考虑到当时的运力,运输木材超过一定距离实在是困难重重,对于国家来说,其核心定居地带的周边所能供应的木材着实有限,很快就会消耗殆尽。由于早期国家几乎都位于某个通航水道上——通常是河流,它就可以在远离中心的上游河岸砍伐木材,然后借助木头的浮力,通过河道顺流而下。
(唐朝建筑用的木头比清朝的粗太多了)
……
而在肥沃的冲积平原上,灌溉所导致的土壤盐渍化并不是要命的问题,但即便是在这些地方,时间久了,谷物产量也可能出现下降的趋势。毕竟,那个时候,在同一块土地上,年复一年不间断地耕耘收获,人类几无经验可言。即便是在最初的国家出现之前,艾因加扎尔作为一个聚居社群,就经历过作物的减产;至于早期的谷物国家,由于其核心地带势必密集栽种着粮食作物,我们也可以判断,那里的平均产量也会出现大致相同的下降。同样,草地也存在过度放牧的问题,降低了单位面积上容纳牲口的能力。
要理解早期国家的脆弱及其消失原因,我们有必要区分两种类型的“死亡”,一类是“突然的猝死”(例如拉尔萨城邦在公元前1720年的消失),另一类则是缓慢衰落、最终消亡。前一类的例子,就好像流行病或大洪水——当然究其原因,也有潜在的日积月累。在此种情形中,国家之消失,犹如光源之熄灭,虽然其大部分人口可能幸存下来,只是逃的逃,散的散。至于河流淤积、作物产量减少或者土壤盐渍化的案例,当它们出现在历史记录上时,通常表现为某种稳定或无规则可循的衰退——比如说人口向外流失,或者更常见于史册的作物歉收。在这种情形中,未必有那种惊天动地的大转折,而是要经历某种几乎觉察不到的慢性凋零。如要形容这种过程,“崩溃”这个词实在有些装腔作势了。这样的“崩溃”,也许不过是生活的日常,对于牵涉其中的国家民众来说,只是再熟悉不过的离散,是某种生存策略的重新调整而已。恐怕只有对于国家的精英来说,他们才能体验到一种作为悲剧的“崩溃”。
(也可能就是各种大洪水故事的来源)
(很多农耕民族都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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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为“崩溃”而悲伤呢?毕竟,崩溃一词所描述的情境,大多只是一个聚合而成的模块又复归解体而已,从一个复杂的、脆弱的、以压制为己任的国家,分解成为规模更小、没有中心的多个片段?那么为什么崩溃总是令人悲从中来,一个简单却并非肤浅的回答是,对于那些志在记录古代文明的学者以及专业人士来说,崩溃一旦发生,他们所必需的原始材料也就中断了。对于考古学家来说,可供挖掘的重要遗址变少了;对于历史学家来说,记录和文本变少了;对于博物馆工作人员来说,可供展览的大小件出土器物也越来越少。说起古希腊、古埃及“古王国时期”以及公元前第三个千年中期的乌鲁克,相关的记录洋洋洒洒,蔚为大观,而到了继之而起的古希腊“黑暗时代”、古埃及“第一中间期”,以及阿卡德帝国统治下的衰败乌鲁克,这些历史阶段就是晦暗不明的,要为它们画像,考古学家难免徒劳无功。然而,到底该怎么理解诸如此类的“留白”阶段,在我看来,应予证明的,正是这样的时代,反而见证了许多原来在国家治下的属民向自由的纵身一跃,也发生了人类福祉的改善。
(历史材料的多寡,也是一种周期)
(战国、五代十国、魏晋南北朝,也可算作是崩溃时期,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国家这一概念自带周期)
在这里,我所要挑战的,是一项极少被检验的历史偏见,由其观之,一方面,在国家核心地带这个“塔尖”之上,聚集起大量的人口,此乃文明的胜利;另一方面,当国家分解为规模较小的政治单元时,这种去中心化就意味着政治秩序的崩溃或失败。我坚信,我们应当用平常心去看待崩溃,将崩溃加以“常态化”,如此看来,**所谓“崩溃”,经常开创了某种政治秩序的重组,它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甚至可能是有益的。**而在更为集权的案例中,诸如乌尔第三王朝、克里特文明,以及中国秦代,经济以命令和定量配给作为基础,相关的问题就更为复杂,而集中、分散、然后再聚合的循环看起来相当普遍。
当我们说某个古代国家中心“崩溃”时,言下之意就指向了许多人世间的悲剧,比如尸横遍野,但这种联想经常是错误的。当然,一次入侵、一场战争,或者一波流行病,都可能导致人口大规模的死亡,但是放弃国家核心地带而四散逃亡,通常说来不会造成什么人口的损失。后面这种情形,其实更像是一种人口的重新分配,如果是在战争进行时或者流行病肆虐,放弃城市,转移到乡野,其实经常是救死扶伤,许多原本将会丧失的生命,现在得到了挽救。我们之所以对“崩溃”想象不止,很大程度上发端于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但即便是在这一经典案例中,也有学者指出,人口并没有损失,只不过是重新分配罢了,在此过程中还吸收同化了多个不讲拉丁语的族群,比如哥特人。放宽历史的视野,罗马帝国的“衰亡”其实是一种回归,帝国原本就是由其各个组成单元拼凑而成,现在不过是回到曾经主导这个地方的“旧时代区域拼盘”。
如此说来,当一个大型国家的核心区遭到遗弃或者被毁坏时,文化上会失去些什么,就是一个经验性的问题。可以想见,无论是劳动分工、贸易规模,还是宫室建筑的营造,都会受到影响。然而话又说回来,文化也同样会存续下来,甚至继续发展,只是转移到了许多小区域的中心,到了这时候,它们就不再继续唯此前的中央马首是瞻。我们绝不能将文化和国家中心混为一谈,在国家模块的金字塔中,宫廷文化是顶点,然而还有更宽广的基础,两者亦不可混为一谈。最重要的是,一国民众的福祉,永远不能等同于统治者或国家核心的权力。对于早期国家的属民来说,为了逃避纳税、征兵、疫情或暴政,而主动离弃农耕以及市镇中心,这样的情形也并非罕见。站在某个常见的角度,他们这么做,仿佛是倒退回了更原始的生存形式,比如觅食或放牧。但站在另一个角度,而我深信这是更宽广的视角,他们可能因此逃脱了徭役和谷物税,躲过了疫情,他们所付出的只是一个受压榨的农奴身份,换来的却是更大的自由以及人身流动,很可能还能避开在军事冲突中丧生的命运。在上述情形中,逃离国家就如同经历了某种解放。在此应予强调,以上所述并非否认国家之外的苦难,远离国家的生活也经常要遭遇其他方式的掠夺和暴力;准确地说,我们在此所主张的是,考古学家并没有确凿的证据,可据以判定,只要离弃了某个市镇中心,也就堕入了暴力肆虐的残酷状态。
这种人口聚合又分散的不定期循环,可以回溯至先民久远的生存模式,甚至远早于原初国家的出现。比如说,在新仙女木期,因为气温陡降,气候也变得异常干燥,在那种条件下,原本散居四处的先民不得不向更温暖也更湿润的低地聚集,集中到那里,他们有更多的食物资源可以利用。而到了公元前7000年的美索不达米亚(大约在前陶新石器文化阶段A的末期),因作物收成减少,很可能还有流行病的问题,这一次反过来了,人口开始往各处流散。季节轮替,降雨的时间以及雨量也极不均衡,考虑到这一点,我们更是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既然饥荒长年不断,农业部落必定会发展出某种天性技能,每到歉收的年份,就离开大规模的定居点,等待环境的改善。有一位专注于美索不达米亚研究的学者曾指出,有些农民是“两栖”的,原来存在于农耕者和游牧者之间的那条神圣且不可逾越的分界线,对于“两栖农民”来说,是可以轻易穿越的。欧文·拉铁摩尔在论述中国内部的汉蒙边界时,也持有类似激进的观点,而这样的判断在亚当斯那里也有共鸣,他相信:“在游牧民和定居群落之间的联结,是一条双行线,沿着相交的连续地带,随着环境和社会压力的变化,个体和群体有时走过来,有时退回去。”在许多人眼中,这是文明的歧路,是开历史的倒车,但只要进一步端详,这其实不过是因环境多变而长期摸索出的审慎应对之举。
(应对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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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视线里,至少有两重障碍:首先要说,某个政治构造自命不凡的“顶尖”板块,现在已消失不见。如果想要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对于我们来说,所能做的只有侦察外围边缘,考察那些更小的市镇、村落以及牧区营地。其次要说,地下埋藏的书面记录以及浅浮雕即便没有完全消失,也已大幅减少,如此说来,我们即便不是“身处一片漆黑之中”,说得乐观些,也是进入了难以追踪和断代的口传文化领域。对于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来说,宫廷中心的自我记录提供的是便利的“一站式购物”,现在则让位于一个“黑暗时代”,它是破碎的、零散的,且基本上无记录可循。
通说认为,公元前第三个千年即将结束之时,乌尔第三王朝陷入“崩溃”,而在此之后,苏美尔人繁衍生息的冲积平原就进入了一个“黑暗时代”,至于这一阶段持续了多久,现在存有争议。许多此前定居的基地,现在遭到遗弃。“这个时候,定居的生活已经接近消亡,而原本应当记录下这一过程的当地史书和档案,也在此时消失得无影无踪。”说到人口减少的幅度之巨,现在已经取得了学界共识:“根据一项估算,在黎凡特的南部地区,人口数量锐减,大致只剩从前水平的十分之一甚至二十分之一,”布拉德班克这样写道,“此前大规模的定居点现在大都空空荡荡,取而代之的是零散分布的聚落,它们规模小得可怜,也存在不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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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文明的黑暗时代,大约从公元前1100年开始,到公元前700年结束。在这一时期,许多壮观的宫室建筑遭到焚烧和毁坏,核心地带被遗弃;贸易大幅度缩减,而用线形文字B的书写也消失了。学者给出了许多原因,但均无法证实:多利亚人的入侵、地中海上神秘“海洋部落”的入侵、旱灾,也可能是疾病。在文化意义上,这一时期被看作是一段黑暗时代,继之而起的就是希腊文明古典时代的光辉灿烂。但如前所述,无论《奥德赛》,还是《伊利亚德》,口述史诗都可追溯至希腊文明的黑暗时代,只是后来才抄录为我们现在所知的文字形式。事实上,我们也可以认为,这种口述史诗如要存续下来,就要通过反复不断的表演和记诵,在此意义上,它们构成了一种更为民主的文化形式,远远超出了用文字写成的文本,后者的传承并非通过表演,而是要依靠受过教育、能识字辨文的精英,他们只是人数很少的阶级。在希腊的黑暗时代,此前的城邦经历了一段漫长且毫无起色的黯淡时光,即便有些城邦幸存下来,也变得更小,零星分布,自给自足,其中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我们现在几乎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而它们到底做了什么,竟奠定了古典希腊随后的繁盛景象,我们也不得而知。
(战国、五代十国、三国、南北朝,都是黑暗时代)
这么说来,若要代表这些古典的黑暗时代而发声的话,我要说,它们对人类福祉或许是大有裨益的。每当进入黑暗时代,就会出现人口的离散,而其中大多应当是一种逃离,躲避战争、税收、疫情、作物歉收、征召入伍。若是这样,原本在国家统治之下因密集的定居生活所可能导致的最严重的损失,也就可能有所挽回。在此阶段所存在的去中心化,不仅可以减轻国家所强加的负担,甚至可能引入某种适度的平等主义。最后,只要我们打破偏执,不再认定文化的创造必定来自光彩夺目的国家核心地带,那么去中心化以及人口的离散也会促成文化生产的重组以及多样态。
终于到了本书的最后,我还希望再去探索下另一种真切的“黑暗时代”,它们在空间上远离国家的核心地带,从未得到承认,也没有留下记录。在早期国家的历史阶段,世界上的大多数人口并非生活在国家之内,而是不属于国家的狩猎者和采集者。威廉·麦克尼尔曾推测,那些由核心产粮区的大聚居所生出的疾病,对于生活在市镇中的人口来说,他们慢慢发展出适应能力,而病毒的伤害也就有所减弱,但对于狩猎采集部族来说,只要他们一接触到这些新异的疾病,就有可能被消灭个干净。果真如此的话,这些群体生活在国家之外,即便他们大批量的死去,既未见于史册,也无法获得关注——在有记录的历史里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处;流行病也就是这么摧残美洲“新世界”人口的,欧洲人登陆后,病毒深入内陆的速度远快于殖民者的脚步,当原住民一批批染病死亡时,欧洲人距离现场还远着呢,甚至连惨状都无法目睹。一直持续到19世纪,文明世界都在掠夺国家之外的人口,将他们作为奴隶,如果把因流行病而丧命的人数加上奴隶的人头数,我们也就有了一部史诗级别的“黑暗时代”,领衔主演的是那些“没有历史”的部族,然而在历史本身的进程中,他们却处在隐蔽的角落,无人关注。
第七章 蛮族人的流金岁月
……蒙古族、匈奴、莫卧儿、奥斯曼,还包括无数的部落游群,他们不属于任何国家,动辄对国家发动袭击,无情地消耗着种植谷物的定居族群。而在这些擅长突袭的非国家部族中,许多至少也过着半定居的生活:例如帕坦族人、库尔德人、柏柏尔人。
如何认识这种掠夺行为,我相信,最好的方法还是视之为一种更高阶、能有丰厚收益的“狩猎采集”。对于流动的觅食者来说,定居社群就代表着一处难以抗拒的存在,那里汇集着各种物品供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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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国家出现后,蛮族人因之得到的最大福利,与其说是有了掠夺的对象,不如说是获得了贸易伙伴。因为国家所占据的是极其狭窄的农业生态,所以要存续下来,它们所必需的大量物资都来自冲积平原之外。国家与其外部的部族可以说是天然的贸易伙伴。若一个国家人口不断增长,财富不断增加,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它与临近蛮族的商业交往也会越来越频繁。在公元前的第一个千年里,地中海地区的海运贸易突然发生了爆炸式的增长,无论是交易的规模,还是商品的价值,都不断翻番。在这一语境内,所谓“蛮族经济”,大部分都是对接至低地国家的市场,供应那里所需要的原材料和物品,其中相当部分接下来还会进口转出口,转运到其他的贸易口岸。在蛮族所能提供的物品中,相当部分都是“牲口”——在这里使用这个词的最广含义:包括牛、羊,以及奴隶,后者往往是最重要的。作为交换,蛮族人获得了纺织品、谷物、铁器、铜器、陶器,以及奢侈的手工艺品,其中相当部分也来自“国际”贸易。这么说来,某些野蛮部族若能控制一条或多条主要的贸易路线(通常是一条通航的河流),连接到某一低地国家的广阔核心地带,它们就能收割丰厚的利润,摇身变为受世人瞩目的地方,物资丰富,人才辈出,如果你愿意的话,这里也可称为“文明”之所在。
如此说来,一手掠夺国家,另一手与国家做贸易,这使得国家边陲地带的经济生活既可以自足,也有利可谋。但是,无论掠夺,还是贸易,都无法简单地替代占取;正如我们在下文中所将看到的,它们还能有效地结合起来,看上去蛮族人也学会了国家治理。
(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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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来说,关键是要看到,在国家形成之后,国家作为一个系统,不仅在吸收人口,也会同时吐出原先的属民。人口之所以逃离,原因各种各样,且差异极大——流行病、作物歉收、洪灾、土壤盐渍化、苛捐杂税、战争以及征兵——它们所引发的,既有持续不断的人口流失,偶尔也会形成大规模的逃亡潮。在逃亡者中间,有些人跑到了邻国,但更多的人,尤其是俘虏和奴隶,则逃至国家的边陲,转而采用其他的生存方式。实际上,转变为野蛮人,对他们来说是自觉自愿的。时间久了,在化外之民之中,越来越大的比例并不属于“与生俱来的原始人”,也就是说,他们并非顽固地拒绝尝试农庄的生活,其实他们原本是国家属民,尽管经常是由环境所迫,但对于他们来说,同国家保持距离仍属自觉的选择。许多的人类学家曾详细描述过这一过程,其中最著名的当推皮埃尔·克拉斯特,在他看来,这个过程可以称之为“后天的原始化”(secondary primitivism)。国家存在的时间越长,国家流失到边缘地带的逃亡者就越多。久而久之,这些人口在有些地区越积越多,由此形成的避难所也就变成了“裂碎地带”(shatter zones),那里语言和文化构成都非常复杂,而这所反映出的, 恰恰是这里所居住的人口是在许多轮逃亡潮中迁徙而来,经历了一个相对漫长的历史时期。
说起这个后天原始化的过程,或者也可以称之为“投奔蛮族而来”,其实是非常普遍的,可以说完全突破了任何一种主流的文明叙事。在国家崩溃的时期,或者在以战争、流行病和环境恶化为标志的政权空档期,这一过程更是频频发生。在上述的情形中,后天的原始化并不是什么退步和损失,故而也不必加以惋惜,对于亲身经历的先民而言,这个过程很可能会带来安全、营养和社会秩序的显著改善。在很多时候,成为一个蛮族人,就好像是一次逆天改命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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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桂思就曾指出,游牧民:
较之于大型农业国家的居民来说,一般而言,营养状况要好得多,生活更容易,寿命也更长。在古代中国,总是持续不断有农业人口逃离中国本部,跑到周边草原部族的地盘,到了那里,他们从来不吝于宣扬游牧生活方式的优越。同样,也有很多希腊人和罗马人,他们加入了匈奴部落或者其他欧亚大陆中部的部落,在那里,他们过上了更好的生活,而且比起此前在故土时,所得到的待遇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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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这个词起初是怎么出现的,追根究底,部落是国家所给出的一个行政虚拟概念;**走到国家的尽头,就是部落开始处。“部落”的反义词就是“农民”:也就是国家的属民。所谓部落,首先是一种与国家的关系,如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可以观察一下罗马人的做法,当行省的人口脱离帝国或者造反时,统治者就会重新用他们此前的部落名称来称呼这些族群。有些蛮族因为对国家或帝国构成威胁,由此被载入史册,获得了一个族群所专有的名字——阿摩利人、斯基泰人、匈奴人、蒙古人、阿勒曼尼人、匈人、哥特人、准噶尔人,这一事实可以传达出一种印象,认为这些部落是凝聚在一起的,且有同一个文化身份——但通常而言,这种印象与真相相去甚远。**说起这些团体,它们都是松散的联盟,由许多不同的部族所构成,只是为了军事目的才短暂地聚集在一起,这个时候,对于那个受到威胁的国家来说,这个联盟却呈现为一个“部族”。牧民的亲属结构尤其灵活,对于他们来说,能随时吸收或放弃团队成员是非常重要的,在增减决策上,他们要考虑很多的因素,比如可用的草地、牲畜的数量,以及手头的任务,包括军事任务。就好像国家一样,这些团体通常也缺乏人力,因此会很快将流民或俘虏吸纳到他们的亲属关系结构中。
**对于罗马人和中国唐代来说,部落是行政管理上的领土单位,从它的名称,基本上看不出它所指称的族群到底有什么特征。很多部落的名称,其实只是地名而已:某一处山谷、某一段山脉、某一条河流、某一片森林。在有些情形中,部落名所用的词语,可能反映出所指称群体的特质——例如,罗马人称呼一个群体为辛布里人,这个词的原意就是“强盗”或“土匪”。**无论是在罗马,还是在中国,统治者的目的都是要发现——实在找不出来,那就指派——一位领导或者首领,之后就由他来管理本部族的行为,行使权力也履行职责。而根据中国古代的土司制度,以夷治夷,朝廷任命附属国的行政长官,授予头衔和特权,再由汉人官员责成土官去治理土民。当然,时间久了,这种原本属于行政上的虚拟建构,也可能发展出自身独立的存在。**这种虚构一旦有了外在的形式,就会得到制度化——设置属国宫室朝堂,缴纳贡物,吸收低阶的本地官员,建立地籍档案,推动公共工程,总而言之,土民生活中要与国家有所接触的那部分,现在都被组织起来。一个“部族”,追根溯源其实是由行政命令所凭空想象出来的,然而到了后来,这个群体就会把此前的虚构内化于心,作为一种自觉的甚至是反叛性的身份认同。**如前所述,在恺撒所设想的进化图景中,部落是先于国家而存在的。然而,据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更准确的说法是,国家先于部落而存在,事实上,大致是国家发明了部落,部落是国家统治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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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说来,“晚期蛮族人”的生活应当是相当不错的。他们的生存资源仍跨越数个食物网;因为分散居住,所以当某一种食物来源出现问题时,他们也不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很可能,他们身体更健康,寿命也更长——如果是女性的话,可能性就更大了。此外,贸易越是有利可图,蛮族人就有越多的闲暇——关于闲暇-劳作的时间比,觅食者原本就优越于农耕者,现在差距则更进一步拉大。最后,这一点也绝非细枝末节,定居农业和国家必定会出现社会秩序的等级分化,蛮族人就用不着这一套,当然也不必受其规训。可以说,自耕农虽然名声在外,然而在几乎所有的面向上,蛮族人其实比自耕农更自由。按理说,历史的浪潮早就该把蛮族人拍在沙滩上,但事实上,蛮族人手里所拿的,向来不是一张糟糕的收支平衡表。
然而,即便是在蛮族人的流金岁月,两种忧伤的旋律也令人悲从心来。受制于生态环境,蛮族人的生活在政治上必定是散裂的,而悲剧也就由此展开。在从蛮族到国家的交易物品中,可以想见,很多当然是其他野蛮部族的人口,等他们被运到国家核心地带,就成为奴隶市场上的商品。在东南亚的大陆地区,贩奴活动可以说是随处可见的,我们甚至能够发现某种捕食链一类的存在,某些族群居于战略要冲,实力强大,他们就会袭击更弱小也更分散的邻人。时间久了,他们的一举一动,就会强化国家的核心地带,而为之付出代价的却是他们的蛮族同胞们。此乃第一种悲剧。
有了国家,蛮族在边陲地带也有了新的生计,由此也产生了第二种悲剧,如前所述,蛮族人会充当雇佣兵,将自己的军事技能出售给国家。遍寻早期历史,我们很难找到不曾招募蛮族人口当兵的国家,有些甚至是将整个部族收编在军队里,用他们去抓捕逃跑的奴隶,用他们去镇压本国乱民的造反。蛮族人的兵力既可以掠夺国家,也能用来建设国家。首先是通过有组织地输送奴隶人口,不断补充国家的人力基础,其次是提供军事服务,保护国家甚至助其开疆拓土,通过这一番番自愿的操作,蛮族人所掘开的,其实是他们自己的坟墓。
注释
Tocqueville, Democracy in America, 544; 引自Darwin, After Tamerlane, 24。托克维尔还接着写道,“几乎在顷刻之间,压迫就落在了非洲人后裔的头上,剥夺了他们人之为人的几乎所有权利。”关于在动物和人类驯化之间的类比分析,还可参见一本精彩的著作,Reviel Netz,Barbed Wire,15。关于驯化动物和美国内战前南方奴隶的类比分析,参见Jacoby,“Slaves by Nature”。
我的同事濮德培(Peter Perdue)是一位中国边疆问题的专家,根据我同他的交流,他将正文所述的年代推迟到18世纪末,按照他的观察,到了这个历史时期,“在全球范围内,几乎所有的边界地带都有开拓者和商人定居下来,而无论世界各处,商品交易者所汲取的资源都来自地球上所有的大陆”。
Beckwith, Empires of the Silk Road, 76.
Lallimore, "The Frontier in History, 476-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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