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童年的神话


图片来源:维也纳艺术史博物馆。
在成长过程中,我隐约觉得中世纪的人们并不像我们这样看待童年。
人们常告诉我,中世纪人眼中的孩子,不过是残缺不全、有待完善的大人;
他们对孩子的爱,也远不如我们对子女的爱——或许这正是他们应对高婴儿死亡率的一种方式。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将这一观念与法国历史学家菲利普·阿里埃斯的名字联系起来。
阿里埃斯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中世纪的童年在诸多方面都显得极为遥远。
尽管阿里埃斯的研究在学术界从未获得完全的认可,但它却对广大公众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事实证明,阿里埃斯的观点其实并不成立。
欧洲各地众多后世学者的研究已无可辩驳地证实了这一点。
其中,尼古拉斯·奥尔姆的《中世纪的孩子》一书,尤其以英格兰地区的研究为代表。
奥尔姆指出:“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为过,阿里埃斯的观点根本毫无根据。
”这种观点不仅在细节上存在谬误,更在本质上站不住脚。
如今,是时候彻底摒弃这一观点了。
人们有时会以为,中世纪的人们拥有大量子女。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虽然偶尔会出现规模庞大的家庭,但大多数中世纪人的子女数量只有三到四个,
富人家庭的子女数略多一些,而贫民家庭的子女数则相对较少。
至少在英格兰,这其中一部分原因在于,人们往往在相当晚的年纪才结婚,一般在二十岁出头或接近二十岁时便步入婚姻殿堂。
大约有25%的儿童在出生后的第一年内夭折,另有15%的儿童在十岁之前离世。
因此,英国的平均儿童往往在家中与一位兄弟姐妹和两位父母一起长大,他们的年龄大致与当今英国的平均儿童相当——三十多岁或四十多岁。
幸存的祖父母往往住在附近,但很少同住一个屋檐下。
堕胎在当时被视为罪恶之举,但其现实情况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中世纪的人们并不认为早期胎儿拥有灵魂,他们认为胎儿虽活着,却处于无意识状态,如同蔬菜一般。
早期堕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