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自9月20日起施行

竹新社 深化公积金制度改革。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自9月20日起施行。
正式允许为支付房租、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而提取公积金。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违法提取公积金的,责令限期退回款项,3年内不得提取公积金或者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除投资于国债外,还允许投资政策性金融债。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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